湖南是农业大省,也是农药经营和使用大省,农药监管涉及到数万家分散经营的农药门店,承担着确保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任,需要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来推动各项监管工作。近年来,湖南始终把体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用两年多的时间基本建立健全了从省到村的五级农药监管体系,监管力量不断加强,工作成效显著。 湖南省五级农药监管体系由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乡级监管员和村级监督员组成。2009年以前全省只有24个市、县设立了农药监管机构。到目前为止,已设立省级监管机构1家、市级监管机构12家、县级监管机构91家,乡镇监管员1829名、村级监督员19102名。全省各级农药监管人员达21611人。已有89个县在每个乡镇明确了1名农药监管员,人员到位率为79%。65个县在每个行政村明确了1名村级农药监督员,人员到位率为58%。 在工作机构体系初步建立的基础上,湖南省农药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不断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不断扩大。2011年,湖南省强力推出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农药销售产品审查”3项监管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前移了监管关口,找准了实施有效监管的切入点。目前全省已有15183家农药经营单位通过首次经营条件审查确认,核准2977家单位定点经营高毒农药。2012年还将推出农药“黑名单管理、农药巡查、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农药使用事故应急预案”等4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