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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征求体系管理办法意见

时间:2011-11-01 23:52来源:未知 作者:农林化学除草网 点击:

各体系:

根据大家讨论意见,我处对体系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现发给大家再次征求意见。现就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修改说明如下:

一、修改部分说明

(一)关于任职条件:第十五条修改为种植业综合试验站站长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养殖业综合试验站站长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二)关于末位淘汰: 第十八条修改为:综合考评排名后5%的体系聘任人员,由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专门评议,并由执行专家组成员投票表决,同意续聘的进行诫勉谈话后予以续聘,决定不予续聘的报管理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三)关于经费使用:第四十四条中删除“严禁体系内相互转拨”条款,但经费管理部分需在遵循国家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情况下,征求财务管理部门意见后正式修订。

(四)关于考评计分:第五十四条 修订为“执行专家组成员和其他体系人员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按照执行专家组成员评分占权重的40%,体系其他人员评分占权重的60%,计算出本人的得分”。

二、相关问题解释说明:

(一)关于承担项目限制。体系人员可以承担办法规定内的项目,之所以限制相关项目和数量,一是由于体系、行业科技与支撑计划、“863”计划的定位相同或类似,限项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多头申请、多头交账现象;二是避免单个人过多承担项目,形成项目垄断,同时为体系外人员和团队人员创造承担国家项目的机会;三是避免体系内专家为申请项目相互竞争,影响体系和谐。

(二)关于对综合排名后5%的约束。吸收大家意见,对综合排名后5%的相关条款做了修正,但我们认为仍需要对综合排名后5%的人员进行约束。一是形成激励机制,以压力促动力,激励体系所有成员努力完成体系任务;二是对每个体系来讲,5%是个很小的比例,不会动摇体系的稳定性,同时,客观上,在每个体系中,大家不可能做的一样好,肯定存在能力、态度等参差不齐,需要对工作努力、态度认真的同志有个交待;三是让首席科学家和执行专家组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对待考评,为每1个人负责,如果没有5%的约束,考评容易走过场。

(三)关于上半年进行综合考评。主要原因是每年下半年要做第二年预算,如下半年进行考评,会影响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

 希望大家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

 

 产业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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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农林化学除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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