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科[2011] 2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和岗位聘用人员名单(2011-2015年)的通知》(附件1),“十二五”期间,我部共建设50个产业技术研发中心、233个功能研究室和1144个综合试验站,聘请了50名首席科学家、1051名岗位科学家(含233个研究室主任)和1144名综合试验站站长。从聘用人员所在单位看,共有533名人员来自87个中央直属单位,1665名人员来自670个地方单位。聘用期内,中央财政资助每个首席科学家管理费30万元∕年、岗位科学家70万元∕年、综合试验站站长50万元∕年。 现将2011-2015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聘用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附件2),并就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系聘用人员以承担国家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和目标所赋予的研发任务为主要职责,各所在单位应为其执行体系任务创造良好的科研和工作条件,在聘用人员的科研设施、研发手段、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为了保持体系建设的稳定性和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在体系人员聘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各所在单位原则上不应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岗位调动和科研方向调整。如确需调整,须报请相关体系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和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备案,调整后与原岗位职能和研究方向不相符的,将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因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经由本体系执行专家组研究后确定一名团队成员暂代履行岗位职责。 三、对体系聘用人员的科研考核,应以完成体系研发和试验示范任务为主。各体系对聘用人员考核结果,应作为所在单位对其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度科研工作量按满额计算;承担教学任务的,其教学工作量在现有考核规定的基础上酌减。 四、遵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所在单位要加强对体系聘用人员的经费使用管理,监督其按照签订的任务书和任务委托协议书的预算开支范围执行,单独核算,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体系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监督检查。 附件:1.《农业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和岗位聘用人员名单(2011-2015年)的通知》(略) 附件:2. 各所在单位聘用人员名单(分别下达)(略) 二〇一一年六月 二十一 日 |